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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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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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之后无法承租,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100万元违约金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480人看过



【法律咨询】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个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我利用他的厂房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审批手续,年租金50万元,若我中途退租则必须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后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承租,我想解约,该公司要求我支付违约金100万。

请问我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你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明显太高,法律规定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一般认定为过高。结合到本案,该公司的厂房最多空置一年,故而违约金最多为一年的租金,因此对方主张100万元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完全可以在诉讼时候要求降低。

谢保平律师:南京离婚遗产继承律师、金融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贷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婚姻家庭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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