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结婚7年了,最近他向法院起诉与我离婚,要求我支付抚养费2000元,还要求我承担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但不给我看孩子。他还要求分割我名下的财产。婚前他父母出首付给他购买一套房子,婚后一直是他在还贷,他的月收入大概是2万元。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1、首先,由于你丈夫是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且他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们婚姻感情破裂,因此你可以同意离婚,也可以不同意离婚。
2、 孩子抚养权归他后,你有探视的权利。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离婚之前,对方不给你探视孩子,法院是没有办法强制的。但是离婚后,如果对方不按照法院规定的探视方式履行自己的协助义务的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旧不履行,法院甚至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基本的生活费、基本的教育费、基本的医疗费,他要求你支付抚养费之后再承担教育费和医疗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将来如果你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的基本生活,对方可以起诉你要求增加,且如果孩子出现重大疾病需要巨额的医药费的话,对方是可以要求你分摊一半的,但平时的医疗费要求你分摊一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 虽然房子首付是他父母出资,婚后贷款由他在还,但是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如果没有财产约定,则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故而你们婚后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他要求分割你名下的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他名下的存款,如果你不知道他收入的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由律师持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向相关部门调取。
庭审情况千变万化,某一个细节的疏漏,就有可能给你留下巨大麻烦,建议你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
谢保平律师:南京离婚遗产继承律师、金融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贷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婚姻家庭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