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谢保平律师近期办理的一起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案件中,
原房主将房票卖给第二人,第二人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并取得房屋,后又将房屋加价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入住多年,房产证几经波折办下来了,登记在原房主名下。原房主发现房价上涨,要求加价未果,便向法院起诉第三人返还房屋。
第三人通过网络找到了在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案件领域经验丰富的谢律师并聘请为代理人,最终在谢律师的努力下,法院驳回了原房主的诉讼。
曾经在“偶然间发现自有房屋惨遭多次转手,谢律师帮其合法追回“案例中,谢律师凭借提出的“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无限追索权”的观点赢得胜诉,而这次案件的判决不仅突破了合同的相对原则,还阻断了原房主的无限追索权!
不同的案件情节,代理律师是否能使用不同的诉讼策略和辩论观点、灵活多变,至关重要。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