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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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及时送医,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因为害怕逃到外地, 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490人看过

【法律咨询】

我亲戚前一阵子开车撞到一个人,撞到之后他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是不幸的是被撞的人还是去世了。

我亲戚当时非常配合地跟交警回去做了笔录,交警定他全责,但是认为他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让他取保候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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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取保候审后他害怕自己会承担刑事责任,就脱逃到外地去了。

后来警察把他列为了网上通缉人员。在一次例行查身份证查的时候他被发现,被扭送回公安机关处理。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他肇事逃逸,以此起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这种情况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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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你好!你亲戚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具备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

但是他第一时间送伤者救治,并当时非常配合地跟交警回去做笔录,接受了公安交警部门的首次处理,由于被害人已经得到救治,事故责任人也已经确定,他的逃跑不会扩大或者加重被害人的危害后果。

所以你亲戚在接受首次处理后逃跑不具备交通肇事逃逸的时间和空间,他的行为实为脱逃行为,对此追究逃脱行为责任即可,不应再将其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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