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借给一个熟人50万元,年息24%,约定好1年后归还,可到期后没有归还,我起诉之后,法院调解结案,约定调解生效后一个月内给钱。
但是一个月后他说没有钱给我,后来经过查询发现。在调解时候偷偷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了他的一个亲戚,市场价是100万的房子,他只卖了65万,钱款据他说是现金支付的,但是他还住在这个房子里。我通过法院查他的账户,也没有查到他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请问谢律师,这事儿我该怎么办?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他转让房屋的价格不到房屋正常市价的70%,且他叙述是现金交易,这明显违背常理,他可能涉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他的房屋买卖行为,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