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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给女儿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售房合同签的是我的名字,后来我通过开发商把售房合同的名字改成了我女儿的。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子交付后一直没有能够办理房产证,我女儿现在已经结婚了,前几天通知要办房产证 ,可房产局说必须办我女儿和女婿的名字。
怎样才能保证这套房子是我女儿的婚前财产?我要通过起诉把房子要回到我的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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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的情况及目前的法律规定这房子是你女儿的婚前财产,不以房产证的取得时间为准。你女儿结婚后,房子写在你女儿一人名下则仍旧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写在你女儿和女婿名下,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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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想维护你们赠与女儿的财产安全,只要坚持将房子登记在你女儿名下即可,不必通过诉讼程序要回房子。如果房产局坚持要把房子写在他们俩人的名下,你可以起诉房产局。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