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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最新索赔范围,发布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5日|分类:涉外仲裁 |103人看过

ST摩登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30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524,905,276.2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4%。

(一)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刘等36人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公司、林、翁、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诉讼标的总计2,679,662.92元。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赵媛媛等17案的再审立案审查《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人不服广东省高院作出的(2023)粤民终2248号等民事 判决,提起再审,诉讼标的总计2,139,285.60元。

(三)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出具的(2024)粤民终411号等民事判决书,就蔡等12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金额总计472,499.80元。

(四)股权冻结情况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埔法院”)出具的(2022)粤0112民初10104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东莞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向黄埔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黄埔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翁、刘名下的银行存款 36,868,898.67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鉴于部分诉讼及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3日,摩登大道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21号)。

2022年1月17日,摩登大道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2023年12月13日,摩登大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36号)。

2024年2月27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3号)。

经查明,摩登大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 摩登大道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 摩登大道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

(三) 摩登大道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80万元罚款;

二、对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60万元罚款;

三、对魏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

四、对翁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摩登大道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之间买入002656摩登大道,且在2020年1月1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摩登大道违规依据:

2020年3月31日,摩登大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

2021年12月3日,摩登大道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21号)。

2022年1月17日,摩登大道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2023年12月13日,摩登大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36号)。

2024年2月27日,摩登大道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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