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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龙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5日|分类:公司上市 |108人看过


ST鼎龙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30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鼎龙文化”变更为“ST鼎龙”,股票代码仍为“00250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鼎龙”,股票 代码仍为“00250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不停牌。

而在此之前,2024年4月26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而在2024年4月20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中显示: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最新预计亏损550万元至 8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最新预计亏损7,600万元至 7,8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最新预计上半年亏损亏损:0.0064元/股至0.0096元/股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鼎龙文化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24年4月26日之前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4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鼎龙文化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6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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