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9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8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3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联泰环保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603797联泰环保,且在2024年5月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联泰环保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9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