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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索赔金额,发布股份回购进展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1日|分类:公司法 |184人看过

天际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4日,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中显示:截至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988,1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9%,最高成交价为 8.7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3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31,912,358.48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回购: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而在此之前,2022年1月11日,天际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称,经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1、业绩预测不准确;2、重大投资项目变化情况披露不及时;3、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4、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1、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2、应收账款确认不准确;3、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不准确;4、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不恰当。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2018年、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三、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天际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之间买入002759天际股份,且在2022年1月1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天际股份违规依据

2022年1月11日,天际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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