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索赔消息:
2024年1月31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显示:2023年1月-12月,日海智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会计年度亏损:33,000 万元–39,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27,559.0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会计年度亏损亏损:35,163 万元–41,1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25,566.17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8814 元/股–1.0417 元/股,较上年同期亏损:3.41 元/股。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服务和基础设备业务中标项目数量同比减少,中标金额下降。公司基础设备板块国内运营商业务收入下降明显;公司基础设备海外业务下滑明显,因其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减少对利润影响显著。2、公司智慧城市等物联网产品及解决方案形成的历史应收账款,账龄长,金额大,回款风险增加,报告期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大。
而在此之前,2024年1月2日,日海智能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2、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3、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4、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6月23日,日海智能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日海智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002313日海智能,且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日海智能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日海智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日海智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8号)。
2023年12月5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号)。
2024年1月2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