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2月29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中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43.92万元,同比增长8.27%,营业利润-10,941.75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营业利润减少了124.25万元,利润总额-19,187.53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利润总额减少了8,625.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25.83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了8,06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95.29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了4,733.03万元。
而在此之前,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经查明,慧辰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局拟决定:
1、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万元的罚款;
2、对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3、对赵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4、对徐景武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
5、对马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50 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慧辰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88500慧辰股份 ,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慧辰股份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慧辰违规依据:
2023年4月27日,慧辰股份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0号)。
2023年12月7日,慧辰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7号)。
2023 年 12 月 22 日慧辰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