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2月29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中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68,539.94 万元,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资金占用的偿付款项。公司已就因违规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进行担保所导致的已经发生或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补充申报被确认债权额度为 135,646.19 万元(暂定,最终数额以相关诉讼实际发生的资金划扣或和解金额进行确认)。
以上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所涉诉讼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后续公司资金存在被进一步划扣的风险。就以上已经发生的或可能会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均已经向亿阳集团及相关方发函,要求解决相关问题。当前,亿阳集团及相关方正在积极寻求相关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2、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信通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间买入600289亿阳信通,且在2017年12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信通违规依据: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
2021年7月27日,亿阳信通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
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