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最新索赔消息: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2月6日,300225金力泰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3〕28号)。经查明,金力泰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实业),由其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运发)主 2 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 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金力泰实业与浙 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贸易标 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
上述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实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
金力泰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798.96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涉嫌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证监局拟决定:
1、对金力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对袁翔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3、对严家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4、对景总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5、对汤洋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6、对隋静媛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金力泰索赔可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间买入300225金力泰,且在2022年10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0年5月1日至 2023年2月3日间买入300225金力泰,且2023年2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金力泰诉讼最新消息: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审理中
金力泰违规依据:
2023年2月3日,金力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
2023年12月5日,金力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3〕28号)。
金力泰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金力泰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