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索赔案最新消息:
2023年12月9日,603603博天环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20 号)经查明,博天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34,739.8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11,801.6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68%;2018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109,847.85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50,144.73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23.80%;2019年,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11,605.9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2020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4,939.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1.90%;2021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 24,944.2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7.37%。上述事项导致博天环境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3 年 3 月 31 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更正相关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对 2017 年度至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对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拟被查明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等违规行为。
证监会局拟决定:1、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2、对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3、对苏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4、对李璐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5、对高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博天环境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之间买入603603博天环境,且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2、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3月30日之间卖出603603博天环境者。
博天环境诉讼最新消息:
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博天环境违规依据:
2023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20 号)。
博天环境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博天环境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