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建材买卖合同履约后买方拖欠大额货款及质保金,代理卖方通过诉讼调解实现债权全额回收案
二、案情简介
原告是专业工程材料供应企业,与被告建立建材买卖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按照双方约定标准、供货进度持续向被告交付各类工程材料,全面履行了供货义务。项目结束后,双方完成对账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大额材料货款,同时还有一笔质保金未按约定返还。
经原告多次沟通催收,被告迟迟未结清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全部拖欠货款、返还质保金,并承担相应违约损失、维权产生的各项费用。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组织开庭审理,并主持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三、案件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结合案件标的金额大、双方存在继续合作可能等特点,制定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处理方案:
1.梳理完整证据,固定债权事实全面收集买卖合同、供货单据、对账结算资料、往来沟通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交易全过程,明确欠付货款、质保金的具体金额、性质及付款节点,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原告债权合法、事实清晰,为谈判和诉讼筑牢基础。
2.明确全部诉求,主张合法权益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约情况,明确提出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材料款、返还质保金的核心诉求,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案件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权支出,全方位主张原告应得权益。
3.灵活推进调解,兼顾回款效率考虑到案件标的数额较大,强制执行流程耗时较长,在坚守债权底线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法院组织调解。结合被告经营状况,协商制定分阶段付款方案,既给予对方合理的资金周转时间,也保障原告回款节奏可控。
4.增设违约条款,强化履约约束为避免被告再次逾期付款,在调解协议中增设违约惩戒条款。约定若被告未按分期节点足额付款,原告可就全部剩余债权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由被告按固定年利率支付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从制度上降低履约风险。
四、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1.双方确认被告欠付的材料款、质保金总额,约定分两期完成支付,明确每一期款项的支付截止时间;
2.被告当庭向原告付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维权费用;
3.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约,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还需按约定标准支付逾期资金占用利息;
4.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按双方协商结果分担。
本次调解达成的方案完整保障了原告的全部债权,回款路径清晰、约束机制完善,案件顺利办结。
五、律师点评
1.大额交易务必做好对账留存工作在建材、工程类大额买卖合同中,供货、验收、对账环节的书面凭证至关重要。完整的结算单据能够精准锁定欠款金额、质保金范围,一旦发生拖欠,可大幅降低举证难度,是主张债权的核心依据。
2.分阶段付款调解模式适用于大额欠款纠纷面对标的金额较高的欠款案件,一味强硬判决易导致对方无力履行、执行困难。在证据充分、债权无争议的前提下,协商分期还款,能够平衡双方压力,提升款项实际收回的概率。
3.调解协议需明确违约追责条款约定分期付款时,必须同步设置逾期违约条款,明确逾期后的利息计算标准、全额提前执行等内容。借助司法文书的强制效力,对义务方形成有效约束,有效防范分期付款过程中出现二次违约。
4.合理约定维权费用承担,减少自身损失交易双方可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案中相关费用顺利得以兑现,也提醒市场主体重视合同细节约定,提前规避维权成本损失。
雷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