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依托直播APP软件实施的网络诈骗,涉案金额30多万,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径直认定我方当事人为诈骗案件主犯,出具实刑量刑建议,案件前期形势极为不利。 律师全面梳理卷宗证据、还原案件事实,细致辨析各被告人地位与作用,论证犯罪嫌疑人并非犯意发起者、策划者及主要获利者,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辩护律师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与法院沟通,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从犯辩护观点,结合其认罪悔罪、情节较轻等从宽情节,在当事人已被逮捕羁押的前提下,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