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长期被骚扰,律师成功代理合理引导化纠纷
【案情简介】
马某与保某因经济纠纷,保某拒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选择纠集其家属、亲戚朋友,多次到马某住处、马某工作单位吵闹,甚至殴打马某,马某曾多次报警,但保某同时仍然以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等方式不断骚扰马某。2018年7月,保某纠集其家属、亲戚朋友到马某单位吵闹,并将马某打伤,马某当日去某医院检查治疗,为了防止影响到马某单位正常上班秩序,马某不得以请假处理此事,马某也因此支出了一定的费用。保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了马某的生命健康权,严重影响了马某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给马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导致马某身心受伤,无法正常上班。马某认为,保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马某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马某特起诉至法院,请求让保某停止侵害,并赔偿马某损失。
【办案经过】
2018年7月,马某找到黄路元律师,并正式办理了委托手续。黄路元律师通过了解案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马某提出如下办案思路:
首先,就停止侵害的问题,应当由马某主动起诉至法院,目的是引导保某通过合法、合理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
其次,应到公安机关调取报警记录及当天打架的监控录像,同时准备马某受伤治疗及误工损失的相关证据。
【案件分析】
一、本案侵权事实从监控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到,直接侵权人为保某亲戚保某某,侵权事实成立。
二、本案只有保某认识马某,且与马某存在经济纠纷,其他人与马某并无关系,且结合庭审情况,保某某等人系保某纠集一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保某即为教唆、帮助人,应当就马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结合庭审,保某主张自己也受伤,要求马某也赔偿,但结合监控视频的情况分析,黄路元律师认为,马某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马某对保某受伤不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
2018年9月,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在充分听取了黄路元律师的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某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载明:由保某停止侵害并赔偿马某,案件诉讼费由保某承担。同时,法官引导保某就其经济纠纷,应当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决(包括诉讼),但不得再以其他不恰当的方式骚扰或侵犯马某。至此,本案成功告结。
【律师心得】
一、诉讼并不一定就只是解决纠纷,有的时候诉讼也可能是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其中一种方式。
二、法律可能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因为普众皆想借助法律实现自己的目的,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