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包业务发生劳务纠纷案
【案情简介】
张某负责A公司的货物搬运,系包工头,张某与A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搬运工由张某自己负责,风险由其承担。在某次搬货过程中,张某雇佣的临时工周某不慎在搬货过程中受伤。周某因协商赔偿未果,将张某、A公司起诉至法院。
【办案经过】
2014年5月,A公司找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黄路元律师,并正式办理了委托。经过分析,黄路云律师认为:
一、周某与张某存在雇佣法律关系,雇员周某工作期间受伤,应当由雇主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二、A公司与周某系合同关系,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的义务,在本案中A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A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案成功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