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路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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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侵权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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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个人所有的房屋确权纠纷案

发布者:黄路元律师|时间:2020年09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604人看过


公司名下个人所有的房屋确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1年7月11日,周某与其所在的某公司协商,约定周某自行出资人民币954276元购买位于昆明市小区房屋,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双方协议约定,该房屋暂以某公司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房屋产权办理后暂登记在某公司名下,周某如需办理过户,某公司应无条件配合。2013年4月15日,该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为某公司周某欲按照约定将该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在自己名下,经双方多次协商,但某公司迟迟不协助周某办理房屋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周某无奈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属于原告所有,要求某公司协助周某办理房屋的相关过户手续

 

【办案经过】

2013年11月,周某找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黄路元律师,并正式办理了委托。通过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黄路元律师提出如下办案思路:

一、了解房屋的由来,到不动产查询目前该房屋的登记状态(经查询该房屋目前所有人登记为某公司,状态为法院查封);

二、分析周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协议,审查相关条款及协议本身的效力;

三、打印付款凭证,收集交房相关手续,调取商品房购销合同等证据。

通过庭审查明,某公司近来因资金紧张跟他人借款逾期未还,该房屋因此被法院查封,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周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某公司有义务协助周某办理过户手续,因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该协议真实有效。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一、不动产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权利人。

二、办理房屋确权案件,首先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房屋的登记人及登记状态,防止遗漏重要信息和保证案件的实际可执行性,以实现当事人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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