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排除妨碍到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7日,赵某因出差前忘记关闭水管开关,其所有的二楼房屋漏水,导致袁某(个体工商户)堆放在楼下的衣物被淹。经协商,赵某同意袁某先将受损的衣物搬至赵某二楼房屋存放。后因衣物受损影响销售,就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袁某将堆放在其房屋的义务搬离,排除妨碍。
【办案经过】
2013年7月,袁某找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黄路元律师,并正式办理了委托。经过案件的综合分析,黄路元律师提出如下办案思路及意见:
一、本案应当提出反诉,因赵某的原因导致袁某的衣物受损,袁某依法可以提起反诉,要求赵某向袁某赔偿损失;
二、应当通知赵某在场,对衣物及现场进行证据保全;
三、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受损衣物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本案经过取证、证据保全、司法鉴定、本诉应诉、反诉审理,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路元律师的上述意见及证据,并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律师观点】
一、案件虽小,但对每位当事人而言,都事关重要。
二、一般情况下,看似越简单的案件,需要的证据越多,程序约繁琐,不容掉以轻心。
三、本案从排除妨碍到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逆袭,告知当事人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