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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逊律师
执业资质:1430120**********
执业机构: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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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曾逊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37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新化县某公司与谭某、邹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庭审过程中,因原告新化县某公司没有充足证据,而被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偿还了该笔费用。因而,原告的起诉有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事后经法庭释明,原告只得申请撤诉,本案被告谭某、邹某获得胜诉。通过本案提示:任何没有事实依据的诉讼都是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没有事实依据,又没有相关充分证据,那么想要胜诉几乎是不可能,奉劝不要作这样的妄想。起诉前必须弄清楚事实,并获得证据支持。否则,只能是竹篮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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