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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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与被告湖南省娄底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者:曾逊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4日|分类:劳动纠纷 |29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X与被告娄底市XX电子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瓷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新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的裁决没有支持X的仲裁请求,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排除其有非法的利益关系。何X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2017)湘1322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了X的相关诉讼请求,正确适用法律,维护了作为弱势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审判决值得肯定。

本案提示:劳动仲裁的枉法如何有效救济以及如何惩罚枉法裁判者,劳动仲裁如何与诉讼程序接轨,仍将是我国法律立法者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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