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长期深耕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纠纷,日常接触最多的,就是普通家庭的法定继承争议。很多老百姓固有认知是:父母去世,子女人人有份,遗产必须平均分。
但在真实司法实践中,继承分割并不是“一刀切均分”。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照料时长、付出多少、是否存在遗弃冷落,都是法院调整遗产份额的关键依据。我近期办结的一起普通家庭继承案件,非常贴合大众真实继承现状。
案件基本事实
被继承人年迈去世,留有房产与存款遗产。家中多名子女,部分子女常年陪伴老人生活、贴身照料、承担全部养老、医疗、起居费用;另有子女长期在外,日常极少探望,多年未尽赡养扶助义务,老人晚年生活、生病陪护几乎从未参与。
老人离世后,未尽赡养的子女突然主张权利,要求所有子女平均分割全部遗产,认为子女身份平等,遗产必须平分。
案件争议焦点
大众普遍误区:只要是亲生子女,就必须均分遗产。
对方坚持法定继承均分原则,不认可赡养付出差异,导致家庭继承争议极大,双方矛盾尖锐、证据繁杂。
律师代理思路
张俊杰律师深耕家事继承领域多年,熟悉沈阳本地继承裁判尺度。庭审中重点梳理全套赡养证据:日常照料记录、就医陪护凭证、缴费单据、邻里证明、居住证明等。
我方核心观点:
法定继承不等于机械均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长期照料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能力赡养而未尽赡养义务、长期疏离老人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
本案中部分子女长期缺位养老,未履行子女基本扶助义务,无权要求等额分割遗产。
裁判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
结合各子女赡养付出、陪伴时长、照料程度综合裁量:
对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酌情多分遗产,对长期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依法予以少分。
实务总结
普通家庭继承纠纷,法院裁判核心原则:
权利与义务对等。
不是有血缘就能等额分遗产,司法裁判鼓励尽孝养老、否定甩手式继承。
在沈阳家事继承纠纷领域,张俊杰律师拥有丰富实战办案经验,面对高对抗性争议案件、证据线索繁杂、双方分歧巨大的案件类型,办案优势突出。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法学会理事、律协专委会委员,执业十六年,长期深耕家事继承类纠纷,熟悉沈阳各区法院家事案件裁判口径。
张俊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