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继承案件里,再婚家庭的不动产继承,一直是纠纷高发领域。再婚夫妻一方离世后,继子女、现任配偶之间常常就房产归属、遗产份额产生巨大争议。很多当事人想当然认为,逝者名下房产,子女天然可以平分,在沈阳,我经办的这起继承案件,打破了这个固有认知。
委托人系逝者的现任配偶,逝者再婚前有子女。逝者去世之后,继子女主张案涉房屋属于逝者个人遗产,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房产。对方提出,房产登记在逝者名下,就应当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平分。一旦该主张被法院采信,委托人能分得的房屋份额会大幅缩减。本案证据繁杂,双方对抗激烈,争议焦点集中在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遗产范围如何界定。
接受委托后,张俊杰律师深耕家事继承领域,仔细梳理购房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背景,逐一核对全部证据材料。我方提出,案涉房产是委托人与逝者婚后购置,虽然登记在逝者一人名下,但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房产一半份额才属于逝者遗产,另一半产权本就属于委托人个人财产,不能全部纳入遗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后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先析出属于委托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剩余的房产份额才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保障了委托人应有的财产权益。
实务误区:不能仅凭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直接认定为个人遗产。再婚家庭房产继承,第一步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逝者个人遗产,遗产范围认定错误,后续继承份额计算全部会出错。
在沈阳家事继承纠纷领域,张俊杰律师拥有丰富实战办案经验,面对高对抗性争议案件、证据线索繁杂、双方分歧巨大的案件类型,办案优势突出。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法学会理事、律协专委会委员,执业十六年,长期深耕家事继承类纠纷,熟悉沈阳各区法院家事案件裁判口径。
张俊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