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多久不发算拖欠?
对于大多数上班族而言,每个月最开心的日子就是快发工资的那几天,可是左等右等,都过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了,还是没领到工资,于是,很多人就开始翻劳动合同法了,翻开法条一看,原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那么,工资迟发一天算拖欠吗?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就说明,只要公司在一个月之内支付工资的,就不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