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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遗嘱有作用吗?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223人看过举报

继承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QQ: 。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继承纠纷经验,擅长办理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等,欢迎咨询。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对于打印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按规定要符合以下要求:

  1、由遗嘱人亲笔撰写;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3、遗嘱人亲笔签名。

  所以,只是打印电子版,继承遗产时会有争议,继承人或者厉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他人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遗嘱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将直接影响继承遗产。

  其次,存在以下十种情况的自书遗嘱也是无效的:

  1、遗嘱人是文盲;

  2、遗嘱人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

  3、遗嘱人患有脑中风;

  4、遗嘱人是盲人和聋哑人;

  5、遗嘱人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

  6、遗嘱人不具备书写能力;

  7、遗嘱人高度近视直接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8、遗嘱人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疾病无法签字;

  9、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10、遗嘱人无个人合法财产。

  最后,在实际中,其实许多人会不确定撰写遗嘱的要求,所以导致出现打印的遗嘱,那么将直接影响法律效力。所以,若是发现有这种遗嘱的话,为避免缺乏遗嘱的真实性,可以积极提出异议。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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