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其关键是“明知”和“帮助行为”,比如卖银行卡给诈骗分子用、帮诈骗分子推广虚假网站等都属于此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卖银行卡给别人用算不算帮信罪”和“会判多久”。关于卖银行卡是否算帮信罪,关键看是否“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如果卖卡时知道对方要用于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就构成帮信罪;如果不知道,就不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卖银行卡属于“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若情节严重(比如卖卡5张以上、流水10万元以上),就构成帮信罪。关于量刑,帮信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较轻(比如初犯、偶犯、流水较少),可能判拘役或者缓刑;若情节严重(比如多次卖卡、流水巨大),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属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卖卡的数量、流水和当事人的主观明知情况;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配合律师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比如证明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的证据;帮助当事人退赃(比如卖卡所得的钱),争取从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当事人销毁证据(比如删除聊天记录、挂失银行卡),否则可能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