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合规指南(2025版):网络行为的法律红线与防控方案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法》第287条之一)是网络犯罪的“前端罪名”,常与诈骗、赌博、传销等下游犯罪形成产业链,覆盖社交推广、网站搭建、信息发布等多个网络场景。2025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扩大该罪打击范围,个人“明知他人违法仍帮其引流推广”“搭建非法平台”,企业“放任平台发布违法信息”均可能涉刑。本文从风险识别、防控动作、合规要点三方面,为个人与企业提供可落地的避坑指南。
一、罪名核心解读:先搞懂“哪些行为会涉刑”
1.三类核心涉刑行为(2025新规明确)
为违法犯罪“引流推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论坛等,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如诈骗话术、赌博链接、违禁品售卖广告),或为非法平台引流(如“拉人进诈骗群”“推广涉赌APP”),即使未直接参与下游犯罪,也可能构成本罪;
搭建“非法用途平台/网站”:开发、运营用于违法犯罪的网站、APP(如虚假购物网站、诈骗话术生成平台、非法交易撮合平台),或为违法犯罪提供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①发布违法信息超50条,或引流人数超100人;②违法所得超1万元;③造成被害人被骗、财产损失等后果;④曾因同类行为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
2.与帮信罪的关键区别(避免混淆)
对比维度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帮信罪
核心行为
前端引流、推广、搭建平台(“造通道”)
后端提供支付结算、技术支持(“供工具”)
犯罪阶段
下游犯罪实施前/实施中
下游犯罪实施中/实施后
主观要求
明知他人可能用于违法犯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量刑标准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个人层面:避开“网络行为陷阱”,6个防控关键
个人涉本罪多因“贪图引流佣金、缺乏法律认知”,尤其在短视频、社交电商、兼职推广等场景高发。核心防控逻辑是“拒绝非法推广、核实信息用途、留存相关凭证”。
1.绝对禁止的3类高危行为
不参与“付费引流”“拉人头返现”类兼职,尤其拒绝推广“无资质网贷”“虚拟币合约交易”“代办证件”等疑似违法信息;
不为陌生人搭建网站、开发小程序,或代发“高收益理财”“内幕消息”等广告,此类行为80%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相关;
不使用多账号批量发布同类信息、不通过“私信轰炸”“群控软件”推广可疑内容,避免触碰“情节严重”红线。
2.日常防控6个关键动作
信息发布审核:在社交平台、朋友圈、论坛发布推广信息前,核实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如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拒绝“模糊表述”“高收益承诺”类内容;
合作方身份核验:承接引流、推广类业务时,留存对方身份信息、合作协议,明确推广内容的合法范围,避免被用于违法犯罪;
佣金收入警惕:若推广佣金明显高于市场价(如引流1人返现50元以上),且对方不说明业务逻辑,立即停止合作,疑似非法引流陷阱;
账号行为规范:不租借、出售社交账号、短视频账号给他人用于推广,避免账号被用于发布违法信息,本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重视:收到平台“违规推广”“内容涉嫌违法”的警告后,立即删除相关内容,整改账号行为,切勿忽视提示继续操作;
证据留存习惯:若因正规业务需进行网络推广,留存推广内容审核记录、合作方资质文件、沟通记录等,证明自身已尽审查义务。
3.个人高风险场景避坑清单
高风险场景
风险表现
避坑动作
短视频兼职
“点赞关注返现”“推广APP赚佣金”,且APP无正规资质
拒绝参与,选择平台官方合作的推广活动;
社交电商推广
商家要求推广“减肥神药”“偏方治疗”等无资质产品
要求商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资质,无资质则拒绝;
网络接单
客户要求搭建“无备案网站”“匿名聊天平台”,或代发“网贷逾期处理”广告
拒绝接单,核实对方真实用途,必要时报警;
朋友圈推广
朋友转发“零门槛创业”“拉3人赚100元”等裂变推广
不参与、不转发,核实项目合法性后再决定;
直播带货
商家要求“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售后保障”
拒绝违规宣传,签订正规带货协议,明确责任划分。
三、企业层面:搭建“网络合规体系”,7大核心防控模块
企业涉本罪多因“平台监管缺失、业务审核宽松”,尤其互联网平台、科技公司、传媒推广企业风险最高。2025新规明确,企业若建立完善合规体系,涉案后可从轻处罚。企业需聚焦“信息审核、平台管理、技术防控”三大核心,搭建全流程合规体系。
1.合规组织与制度建设(基础模块)
成立网络合规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防控,明确高管、运营、技术等岗位的合规责任;
制定《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推广业务合规流程》《账号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禁止发布的信息类型、审核标准、责任追究机制;
每季度开展合规培训,覆盖法律规定、典型案例、信息审核技巧,留存培训记录(签到表、考核成绩),确保员工知晓合规要求。
2.信息发布与审核(核心防线)
建立“双审核”机制:对平台内发布的信息、推广内容实行“机器筛查+人工复核”,关键词库实时更新(含“诈骗”“赌博”“违禁品”等违法词汇);
明确禁止发布清单:严禁发布“非法金融”“涉黄涉赌”“虚假宣传”“代办证件”等9类违法信息,设置自动拦截功能;
动态监测信息内容:对高频发布同类信息、批量注册账号发布的内容,重点核查;用户举报的疑似违法信息,24小时内处理并留存记录。
3.推广与引流业务合规
规范推广合作:与推广商、代理商签订《合规推广协议》,明确推广内容范围、禁止性行为,要求提供推广渠道合法证明;
监测推广效果:对引流数据异常(如单日引流超1000人且无合理说明)、用户投诉集中的推广渠道,立即暂停合作并核查;
禁止“黑灰产引流”:不允许通过“群控软件”“私信轰炸”“虚假评论”等非法方式引流,技术上屏蔽此类违规操作。
4.平台与账号管理
落实账号实名制:用户注册账号时,核验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禁止匿名注册、批量注册虚假账号;
账号行为监测:对账号频繁发布违规信息、异地登录、批量操作等异常行为,采取限制发布、冻结账号等措施;
账号租借管控:禁止用户租借、出售平台账号,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账号仅限本人使用,违规者承担法律责任。
5.技术产品与服务合规
技术开发合规:不开发“群控软件”“批量注册工具”“匿名发布平台”等专门用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产品;
平台功能设计:在网站、APP中设置“违法信息举报入口”“信息审核日志记录”功能,留存用户操作日志不少于3年;
技术支持审核:为第三方提供服务器租赁、域名解析等服务时,要求客户备案,定期核查服务用途,发现违法使用立即关停。
6.数据留存与安全
留存关键数据:留存用户身份信息、发布内容记录、审核日志、推广合作协议等数据,留存期限不少于3年(适配本罪5年追诉时效);
数据安全保护: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配合司法机关、监管部门数据调取,提供真实完整数据。
7.应急处置与整改
风险预警机制:设置“违规信息超量发布”“用户集中举报”“引流数据异常”等预警指标,触发后立即启动核查;
涉案快速处置:发现平台信息、推广业务被用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后,立即删除违法信息、关停相关账号/推广渠道,留存证据并主动上报监管部门;
事后整改完善:涉案后开展内部排查,修订合规制度、优化审核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形成《整改报告》,作为从轻处罚依据。
四、重点行业专项防控:针对性堵住风险漏洞
1.互联网平台行业(短视频、社交、电商平台)
核心风险:平台内存在违法信息发布、非法引流、虚假账号推广;
专项防控:①搭建智能审核系统,关键词库实时更新;②建立“推广商黑名单”,对违规推广商永久禁止合作;③定期开展平台合规自查,重点核查高风险品类(如金融、医疗、推广服务)。
2.传媒与推广行业(广告公司、代理商、MCN机构)
核心风险:承接非法推广业务、夸大宣传、为黑灰产引流;
专项防控:①建立客户资质审核机制,拒绝无资质、用途不明的推广需求;②推广内容留存审核记录,明确审核人责任;③不收取“高额引流佣金”类可疑合作费用。
3.科技与软件开发行业(网站建设、APP开发、技术服务)
核心风险:开发非法用途产品、为非法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专项防控:①签订《技术服务合规承诺书》,明确服务合法用途;②技术产品中设置合规功能(如日志记录、身份核验);③定期回访客户,核查技术使用用途。
五、合规风险排查与整改:实操步骤
1.个人风险自查步骤
梳理网络行为:近1年是否参与过引流推广、代发广告、搭建网站等业务,是否有不明来源的佣金收入;
核查账号状态:本人社交账号、短视频账号是否发布过疑似违法信息,是否存在租借、出售账号行为;
清理违规内容:删除朋友圈、社交平台中疑似违法的推广信息,注销闲置账号;
留存证明材料:若有正规推广合作,整理合作协议、对方资质文件,证明自身合规。
2.企业风险排查与整改步骤
全面排查:覆盖信息审核、推广合作、账号管理、技术产品等环节,列出风险清单(如“部分推广商未提供合规承诺”“审核日志留存不足3年”);
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如“2个月内补全推广商合规协议”“1个月内升级智能审核系统”);
落实整改:按方案推进,留存整改凭证(如补签的协议、系统升级报告);
常态化自查:每半年开展1次合规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六、合规免责与从轻情节(2025新规要点)
个人合规免责:个人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如核实对方资质、推广内容合法性),因被欺骗、误导参与推广,且未获利或获利极少,可主张主观不明知,不构成本罪;
企业合规从轻:企业建立完善合规体系,涉案系员工个人违规,且企业及时整改、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从轻处罚;
主动防控加分:个人、企业发现涉罪风险后,主动删除违法信息、关停违规渠道,或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犯罪,可认定为立功,从轻或减轻处罚。
结语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防控,核心是“守住网络行为底线、建立合规审查意识、落实全流程管控”。对个人而言,拒绝不明来源的推广兼职、核实信息合法性,即可避开绝大多数风险;对企业而言,搭建“信息审核+推广合规+账号管理”的三维合规体系,不仅能防范刑事风险,更能提升平台公信力。
2025年司法实践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更注重“前端防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作为“黑灰产前端罪名”,查处力度持续加大。个人与企业需将合规融入日常网络行为,从源头杜绝非法信息传播、非法引流等行为,避免因一时疏忽陷入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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