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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防范 广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律师

2025-11-20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115人看过举报

全面解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防范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诈骗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支付方式,编织各种谎言陷阱,令人防不胜防。了解诈骗套路,提升防范意识,是当下公民的必备技能。

一、真实案例回顾:“高额回报”背后的血本无归

2023年,某市退休职工李阿姨被拉入一个“理财交流群”。群内“导师”每日分享“炒股秘诀”,并展示其他成员的“盈利截图”。在“群友”的鼓动和“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李阿姨下载了某虚假投资APP,初期小额投入均能顺利提现。尝到甜头后,她将毕生积蓄80万元全部投入。然而,当她再次尝试提现时,发现APP无法登录,“导师”和“群友”全部失联。李阿姨的养老钱瞬间血本无归。

案件分析:这是典型的“杀猪盘”式投资理财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建立信任(养猪)、诱导投资(喂猪)、最后卷款跑路(杀猪)的流程,利用人的贪婪和心理弱点实施犯罪。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给受害人造成毁灭性打击。

二、法律视角:电信网络诈骗的定罪与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其严惩标准:

“数额较大”标准更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远低于普通诈骗罪的入罪标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严重情节”的认定:即使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只要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或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即可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依法从重处罚: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常见诈骗套路揭秘与防范指南

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核心套路万变不离其宗。认清以下常见骗局,能有效降低被骗风险:

冒充公检法诈骗:骗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以涉嫌洗钱、贩毒等重大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进行核查。

防范要点:公检法机关绝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办案,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接到此类电话,立即挂断并拨打110或向当地派出所核实。

刷单返利诈骗:以“动动手指、日赚千金”为诱饵,先以小额返利骗取信任,后诱导受害人投入更大本金,最后以“任务未完成”“系统卡单”等借口拒不退款。

防范要点: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刷单都是诈骗。不要轻信高回报承诺。

虚假购物、服务诈骗:在网络平台发布低价商品或服务信息(如二手手机、低价机票、代办证件等),诱骗受害人付款后便消失或发送假货。

防范要点:选择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保持警惕。不轻信私人链接交易,不提前支付定金。

冒充熟人、领导诈骗:盗用QQ、微信头像和昵称,冒充亲友、领导,以遇到急事、需转账给客户等理由要求汇款。

防范要点:凡是涉及转账汇款,务必通过原有存留的电话号码或当面核实确认。不要轻信文字信息。

四、核心防骗口诀与事后补救

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律不轻信。

不透露:无论对方如何引导,绝不透露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核心信息。

不转账:所有最终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的核心目的,坚决不转账。

多核实: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进行咨询核实。

如果不幸被骗,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报警:保存好所有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等,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紧急止付:配合警方,尽快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止付,为追回损失争取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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