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辩护全流程
电信诈骗案件辩护的核心是“精准解构指控逻辑,用本地司法规则突破辩护瓶颈”——广州法院对主观明知的证据标准、犯罪金额的计算边界、从犯的认定尺度均有明确倾向。本文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与广州实务经验,拆解四大核心辩护方向、三类关键主体辩护策略及全流程实操要点,提供可直接套用的辩护文书模板与本地资源清单。
一、四大核心辩护方向:广州法院裁判倾向与实操策略
(一)主观明知辩护:突破“推定明知”的关键证据
1.广州法院“主观明知”认定标准(结合判例)
推定明知的常见情形(据广州天河区法院2024年判例):
①入职时知晓“话术剧本含虚假内容”仍参与;
②月获利超1万元且无合理收入解释;
③参与时间超3个月且接触资金结算环节;
④曾因电诈被处罚后再次参与同类活动(参考最高法杨某诈骗案)。
否定明知的有效抗辩点:
①入职时招聘信息标注“正规客服”“市场推广”(需提供招聘截图、劳动合同);
②工作内容仅为行政后勤(如打印文件、打扫卫生),未接触诈骗话术/被害人;
③发现疑似诈骗后立即离职(提供离职申请、社保停缴记录);
④被上级隐瞒真相(如上级谎称“平台有金融牌照”,附聊天记录佐证)。
2.辩护实操技巧(广州检察院认可的证据)
提交客观证据链:招聘APP截图(如BOSS直聘岗位描述)+工作群聊天记录(无诈骗话术讨论)+工资流水(每月固定薪资无提成);
申请证人出庭:同事证言证明“多数员工不知晓诈骗本质”,或上级证言证实“刻意隐瞒犯罪事实”;
引用广州不起诉案例:如白云区检察院2025年对“入职5天、仅做数据录入”的员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
(二)犯罪金额辩护:剔除“虚增金额”的质证策略
1.广州法院金额认定的核心争议点
“参与金额”vs“个人获利”:普通员工仅对其直接参与诈骗的金额负责,不能按集团总金额认定(参考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判例);
“未遂金额”的扣除:被害人未实际转账的“意向金额”、后台虚构的“充值数据”不应计入犯罪金额;
“共同犯罪金额”的区分:从犯仅对其加入后产生的金额负责,加入前的集团诈骗金额应予剔除。
2.质证实操步骤
申请司法审计异议:对控方《涉案资金审计报告》提出质疑,要求区分“被害人实际损失”与“平台流水”;
提交资金流向证据:证明涉案账户资金含合法收入(如其他业务回款),申请扣除非诈骗资金;
援引广州量刑标准:涉案金额刚达“数额巨大”(6万元),若能证明其中2万元为未遂,可降档至“数额较大”量刑。
(三)共同犯罪地位辩护:从犯认定与责任切割
1.广州法院从犯认定的关键情形
角色类型
从犯认定概率
辩护核心依据(广州判例)
一线话务员
85%
按上级指令工作,无话术修改权、资金支配权
技术支持人员
70%
仅提供常规技术服务(如APP维护),未参与诈骗策划
行政后勤人员
90%
工作内容与诈骗核心环节无直接关联
短期参与人员
80%
参与时间不足1个月,未获得提成仅拿基本工资
2.主犯与从犯的责任切割技巧
提交岗位说明书:证明被告人无决策权(如无参与“话术制定”“目标客户筛选”的记录);
调取同案犯供述:通过主犯、骨干成员的讯问笔录,证实被告人听从指挥、未参与分赃;
引用最高法指导案例:如申某涛诈骗案中,“仅负责收款记账”的从犯退赃后获轻判。
(四)量刑情节辩护:广州地区从宽幅度与应用
1.法定从宽情节的实操价值
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广州法院一般减少基准刑20%-30%;
退赃退赔:全额退赔+被害人谅解,可减少基准刑30%-50%(若诈骗金额较小,可争取不起诉);
立功:协助抓获主犯或提供核心线索,最高可减少基准刑40%(需提供警方《立功认定说明》)。
2.广州特色从宽情形
未成年人参与犯罪:未满18周岁且系被胁迫,可减少基准刑40%以上(参考最高法肖某诚诈骗案);
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且家庭困难(需社区出具证明),可减少基准刑10%-15%;
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签署具结书,比审判阶段签署多减少5%-10%刑期。
二、三类关键主体专项辩护策略(广州实务重点)
(一)底层员工:“被蒙骗+情节轻微”辩护方案
1.核心辩护逻辑
“入职时被虚假招聘误导→工作内容非核心环节→参与时间短获利少→主动离职/配合调查”
2.必备证据清单(广州检察院重点审查)
招聘信息截图(标注“无销售任务”“正规企业”);
工作记录(如仅负责打印、考勤,无接触被害人记录);
工资流水(每月固定3000-4000元,无提成);
离职证明(发现异常后7日内离职)。
3.广州不起诉案例参考
番禺区检察院2025年案例:某员工入职诈骗公司担任前台,参与5天未获利,提交招聘截图+离职证明后,作出相对不起诉。
(二)技术人员:“技术中立+未参与诈骗共谋”辩护方案
1.核心辩护逻辑
“提供通用技术服务→未知晓服务用途→未从诈骗获利→无协助诈骗故意”
2.关键质证点
技术合同:证明服务内容为“常规APP开发”,未涉及“虚假投资功能”;
沟通记录:与诈骗团伙的聊天仅涉及技术问题,无“如何诱导充值”等内容;
收款凭证: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无“按诈骗金额提成”的约定。
3.风险规避提示
若明知诈骗仍提供“后台操控提现”“数据造假”等定制化服务,无法以“技术中立”抗辩(参考广州天河区法院2024年判例)。
(三)未成年人/老年人:“特殊群体保护+主观恶性低”辩护方案
1.未成年人辩护(14-18周岁)
强调“被引诱/胁迫参与”:提交同案犯证言、聊天记录证明“被教唆加入”;
申请社会调查:由广州社工站出具《社会调查报告》,说明平时表现良好;
争取附条件不起诉: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悔罪且监护人具备监管条件(广州海珠区检察院2025年有类似案例)。
2.老年人辩护(60周岁以上)
证明“认知能力弱”: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如轻度认知障碍);
强调“初犯+退赔”:子女代为退赔后,申请适用缓刑(广州白云区法院对70岁以上初犯多判处缓刑)。
三、全流程辩护实操:从侦查到审判的关键动作
(一)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与证据固定(黄金37天)
1.取保候审申请(广州警方审批要点)
提交材料:《取保候审申请书》+无社会危险性证明(社区/单位推荐信)+保证人身份证明;
关键理由:
①系从犯且参与时间短;
②患有严重疾病(需广州三甲医院诊断书);
③需照顾年幼子女/重病亲属(附户口本、病历)。
2.证据固定动作
委托律师会见:核实涉案细节,指导避免“虚假供述”;
申请调取证据:要求警方调取招聘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主观不明知);
提交《法律意见书》:向广州公安局经侦支队说明“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追究刑责”。
(二)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争取与证据质证
1.不起诉申请(广州检察院高频情形)
法定不起诉:无犯罪事实(如被误抓,提交不在场证明);
相对不起诉:参与时间1周内+获利<3000元+全额退赔(参考华律网广州案例);
证据不足不起诉:仅有同案犯供述,无客观证据佐证(如无聊天记录、转账凭证)。
2.关键实操步骤
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附模板)及证据清单;
与检察官沟通:重点说明“主观不明知”“情节轻微”的证据;
补充侦查异议:对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事项,及时提交反驳证据。
(三)审判阶段:庭审辩护与量刑博弈
1.庭审质证重点
电子证据:质疑聊天记录提取程序(如未公证、无提取人签名);
证人证言:指出同案犯供述矛盾点(如对被告人角色描述不一致);
鉴定意见:申请审计人员出庭,质询“犯罪金额计算依据”。
2.量刑辩护技巧
提交《量刑建议书》:结合广州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列明从宽情节及幅度;
援引本地判例:提交广州同类型案件判决书(如“参与金额6万、退赔后判缓刑”);
被害人谅解:当庭提交谅解书,争取法官直观认可悔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