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认定与防范
继承领域的诈骗罪,核心是通过虚构继承相关事实非法占有遗产,是高频高发的刑事犯罪类型。结合《刑法》第266条及2025年司法实践,具体解析如下:
一、核心构成要件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遗产的直接故意,并非临时起意或误拿。
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且与骗取遗产存在直接关联。
骗取遗产数额达到较大标准(3000元-1万元以上),或多次实施诈骗行为。
二、典型行为模式
非继承人伪造户口本、出生证明、收养登记证等材料,冒充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等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
继承人模仿被继承人签名、伪造手写遗嘱或打印遗嘱,虚构遗产由自己独占或多分的内容。
第三方以“认识法院工作人员”“能疏通继承审批关系”为诱饵,骗取继承人支付“打点费”“服务费”后失联。
隐瞒被继承人真实遗产范围,将贵重财物、存款等据为己有,谎称“无相关遗产”。
三、司法认定关键
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仅隐瞒遗产轻微瑕疵(如房产minor维修记录)属民事纠纷;虚构继承资格、伪造核心遗嘱等关键事实,则构成诈骗。
非法占有目的需通过客观行为推定,如伪造材料后立即转移遗产、骗取费用后逃匿、拒不退还骗取的遗产等。
四、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3000元-1万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3万-1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五、防范要点
被继承人去世后,及时核查亲属关系,对陌生“继承人”要求提供公证后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优先选择公证或律师见证形式,原件交由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或信任的第三方保管,避免单独由某一继承人持有。
涉及遗产分割的“付费代办”“关系疏通”,一律拒绝并核实对方身份,必要时向监管部门咨询。
发现疑似诈骗行为,立即固定伪造的材料、转账记录、聊天录音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