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核心内容:
一、结婚与离婚的核心规定
结婚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或第三方干涉。
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重婚。
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财产约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子女抚养与监护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不变。
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