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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与实务要点 广州天河区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2025-06-2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6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640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与实务要点:《专利法》第11条解析

专利侵权认定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专利法》第11条明确禁止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2023年全国专利侵权案件超3万件,掌握认定规则能有效识别侵权风险并维护创新权益。

一、专利侵权的核心构成要件

1.专利权有效存续

专利处于有效期内(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且已缴纳年费。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未获得专利实施许可,擅自实施专利技术,如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专利产品。

3.实施行为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被控技术方案包含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被控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专利法》第11条)。

二、专利侵权的具体行为类型

1.制造专利产品

生产、加工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如未经许可制造某专利医疗器械。

2.使用专利产品/方法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如医院使用专利医疗设备。

3.许诺销售与销售侵权

在电商平台展示专利产品(许诺销售)或实际出售(销售),某网店销售专利侵权商品构成侵权(参考2024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例)。

4.进口专利产品

将侵权产品进口至中国境内,某公司从境外进口专利侵权设备用于生产被判侵权(2023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案例)。

三、专利侵权的认定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

被控技术方案需包含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缺一不可。

专利权利要求包含ABC”三个特征,被控方案仅含“AB”不构成侵权。

2.等同原则

被控技术特征与专利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相同功能、达到相同效果,视为等同侵权。

专利使用“螺钉固定”,被控方案使用“卡扣固定”,属等同特征被判侵权(参考2024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3.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对权利要求的限缩性陈述,不得在侵权认定时反悔扩大保护范围。

四、典型案例: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逻辑

案情:2024年,某公司生产的“可折叠桌椅”被控侵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利要求包含“折叠铰链+限位装置”,被控产品使用“折叠铰链+弹簧卡扣”。

法院认定:

“弹簧卡扣”与“限位装置”功能、效果基本相同,属等同特征;

被控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判决: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万元(参考2024年深圳中院判决)。

五、侵权抗辩与维权建议

1.侵权抗辩要点

专利无效抗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如专利缺乏新颖性;

现有技术抗辩:证明被控技术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某公司主张“被控方案已在2020年期刊发表”获支持(2024年北京二中院判例)。

2.权利人维权步骤

专利稳定性分析: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评估专利有效性;

证据保全:通过公证处固定侵权产品、生产现场等证据;

发送警告函或起诉: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主张停止侵权及赔偿。

3.企业合规要点

新产品研发前进行专利检索,避免落入他人保护范围;

引进技术时要求提供专利授权文件,签订书面许可合同;

发现侵权及时维权,注意3年诉讼时效限制(《民法典》第1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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