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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与案例解析 广州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律师

2025-06-14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253人看过举报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与案例解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等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的行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某公司通过伪报价格的方式走私电子产品,偷逃应缴税额达80万元,公司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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