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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洗钱”的犯罪路径与司法认定 广州洗钱罪案件辩护律师

2025-06-13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440人看过举报

“虚拟货币洗钱”的犯罪路径与司法认定

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被犯罪团伙利用,成为洗钱新工具。以下解析法律风险与实务要点:

一、虚拟货币洗钱的常见模式

混币服务(Mixing):通过第三方平台混淆货币流向,切断资金与犯罪来源的关联;

跨链交易:在不同区块链间转移资产,利用链间数据不互通隐藏踪迹;

OTC交易洗白:通过“场外交易”将虚拟货币兑换为法定货币,利用散户账户分散资金。

二、涉及的刑事罪名

洗钱罪(《刑法》第191条):为毒品犯罪、诈骗等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提供虚拟货币转换服务,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仍通过虚拟货币转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3-7年)。

三、司法认定难点与案例

主观明知认定: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如以50%价格收购USDT),可能推定“明知是赃款”;

案例:某团伙通过虚拟货币为电信诈骗资金洗钱,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主犯因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四、合规提示

交易平台选择:通过持牌合规平台(如经金融监管的交易所)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异常交易报告:发现大额、高频虚拟货币转账,主动向平台或监管部门报告;

拒绝“代操作”:不帮他人管理虚拟货币钱包,避免卷入洗钱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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