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关系的解除往往伴随着诸多复杂问题,离婚案件涉及到情感、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纠葛。今天,就为大家详细梳理离婚案件中的关键法律知识,帮助大家在面临离婚抉择时,能够清晰了解自身权益与责任,妥善应对相关事务。
一、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的明确约定。
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王和小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他们经过协商,对家中房产、存款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在申请离婚登记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顺利领取了离婚证,完成协议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
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例如,小赵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小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过程中,小赵提供了遭受家暴的证据,经调解无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比如,小张和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小张因工作出色获得一笔高额奖金,妻子经营网店也有盈利,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在一段婚姻中,男方出轨存在过错,离婚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的女方,保障女方权益。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抚养权的确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例如,小陈和妻子离婚时,孩子刚满一岁,按照法律规定,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抚养费的支付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比如,小孙离婚后,孩子由妻子抚养,小孙有固定工作,每月工资8000元,按照规定,他每月可能需支付1600-2400元的抚养费。
离婚案件涉及诸多复杂法律问题,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当事人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与帮助,使离婚相关事务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