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追回吗? 广州离婚律师

2025-01-21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02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夫妻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追回吗?”法律明确“少分或不分”

离婚纠纷中,最让人气愤的情况之一,就是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偷偷转走存款、变卖房产、把钱转给亲戚朋友,试图在离婚时“多分财产”。很多人担心“钱已经转走了,追不回来”,但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擅自转移共同财产不仅能追回,还能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今天就帮大家理清维权路径。

一、先明确:哪些行为算“擅自转移共同财产”?这5类情况要警惕

判断是否属于“转移财产”,核心是看“是否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5类行为都属于违法转移:

转账隐匿:将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余额,偷偷转到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亲信名下,甚至注销银行卡、删除转账记录;

变卖资产: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卖掉夫妻共有的房子、车子、股票,且不将卖房款用于家庭开支,而是藏起来或转移;

虚假债务:伪造“向亲戚朋友借钱”的借条,让亲戚起诉自己“还钱”,试图用共同财产“还债”(实则把钱转移给亲戚);

赠与他人:把共同财产(如首饰、奢侈品、存款)偷偷赠与第三者或其他人,且未告知对方;

低价转让:故意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掉共同财产(如把价值200万的房子以100万卖给朋友),变相转移财产。

比如:丈夫在离婚前,把夫妻共同存款50万转到母亲名下,声称“是之前借母亲的钱,现在还款”,但无法提供真实的借款凭证——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转移共同财产。

二、发现转移财产,该怎么维权?分“离婚前”和“离婚后”两种场景

根据发现转移财产的时间不同,维权方式有差异,但核心都是“收集证据+法律追责”:

1.场景1:离婚诉讼中或离婚前发现——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

如果在协商离婚或起诉离婚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突然大额转账、偷偷卖房),要第一时间做两件事:

第一步:固定证据

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关键证据,比如:

银行流水(到银行打印双方的账户流水,标记异常转账记录,注明转账时间、金额、收款方姓名);

资产交易记录(如房产买卖合同、车辆过户记录,证明对方擅自变卖资产);

沟通记录(如对方承认“转钱给母亲”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证人证言(如知道对方转移财产的亲戚、朋友,可让其出具书面证言)。

第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向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这样能防止对方继续转移财产,确保后续判决能执行。

申请保全时,需提供一定的担保(如自己的房产、存款,或找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若保全错误,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只要证据扎实,保全申请大概率会被批准。

2.场景2:离婚后发现——三年内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即使离婚协议已签、法院判决已生效,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了共同财产(比如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夫在离婚前偷偷转走了30万存款),也能维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效要求:需在“发现转移行为之日起3年内”起诉,超过3年,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无法维权,所以发现后要尽快行动。

维权结果:法院查明转移事实后,会判决“重新分割被转移的财产”,并根据转移财产的金额、情节,判决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比如转移了50万,可能判决转移方只分10万,另一方分40万)。

比如:李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后,偶然发现张先生在离婚前,把夫妻共同的100万存款转到了妹妹名下,离婚时未提及该笔存款。李女士在发现后2年内起诉,法院查明事实,判决张先生将转移的100万中的80万分给李女士(因张先生转移财产,判决其少分),20万归张先生。

三、维权的关键:证据要“扎实”,这3类证据缺一不可

很多人维权失败,不是因为对方没转移财产,而是证据不足,无法让法院认定“转移事实”,所以必须收集以下3类核心证据:

证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比如:存款是婚后双方工资存入的(提供工资流水、结婚证),房产是婚后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注明“共同共有”)——只有先证明财产是共同的,才能主张“转移行为违法”。

证明“对方有转移行为”的证据

比如:银行流水显示对方在离婚前3个月,有5笔大额转账(每笔10万,合计50万),收款方是对方的母亲,且无合理用途(如不是用于看病、购房等家庭开支);或房产过户记录显示,对方在离婚前将房子过户给朋友,且未收取合理房款。

证明“转移行为未经自己同意”的证据

比如:对方转账、卖房时,自己不知情(提供聊天记录,证明对方从未提及该事);或自己明确反对转移(如对方提出“把钱转给母亲”,自己明确拒绝的录音)。

四、常见误区澄清:这2个说法是错误的

误区1:“对方转移的是‘自己赚的钱’,不算违法”

错!婚后无论哪一方赚的钱(工资、奖金、兼职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共同财产需双方同意——即使是对方“自己赚的50万”,擅自转移也违法,仍需追回并少分。

误区2:“转移的财产金额少,不值得维权”

错!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是共同财产,都有权追回——即使转移的是10万,也能起诉,且成功维权后,可让对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同时打击对方的侥幸心理,避免其后续转移更多财产。

之前有个案例:王先生与刘女士离婚时,双方约定“共同存款80万各分40万”,但离婚后刘女士发现,王先生在离婚前偷偷转走了另一笔60万的存款(婚后理财收益),转给了自己的姐姐。刘女士收集了理财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王先生姐姐的证言(承认未实际借款),起诉后法院判决王先生将60万中的45万分给刘女士,15万归王先生(因转移财产少分),同时判决王先生承担案件诉讼费。

如果您发现对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别因“怕麻烦”“觉得追不回”而放弃,及时收集证据,通过申请保全、起诉等方式维权——法律不会容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会全力保障您的合法财产权益。#法律知识#离婚财产转移#民法典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798494

  • 昨日访问量

    708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