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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立遗嘱的方式可以吗 广州立遗嘱案件律师

2025-01-10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197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口头立遗嘱的合法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仅在紧急情况下得以成立,一旦紧急情况消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订立遗嘱。因此,依赖口头方式立遗嘱并不适宜,极易引发争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应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亦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权设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旦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则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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