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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伙、是投资、还是借款,到底如何区分与认定 广州借款律师

2024-12-2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280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若当事人意欲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合同的种类,直接签署借款合同,并对借款的本金、利息、期限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可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债权的实现,防止因款项性质不明而产生争议。

2.当事人若希望建立合伙关系,应签署合伙协议,对双方的投资比例、合伙事务执行、盈余分配、入伙与退伙等关键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出资人应留意保存出资凭证,如投资协议、转账凭证、投资明细等。

3.区分合伙与借贷的关键在于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是否能够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若仅收取红利而不承担经营风险或不参与公司管理,则应认定为借贷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若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应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其主张。一旦被告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原告仍需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1231日起施行)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仅凭自身陈述而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的,其主张不予支持。除非对方当事人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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