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近亲属的范围 广州民事诉讼律师

2024-12-23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372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近亲属的法律定义

近亲属关系和家庭成员关系的界定并不依赖于户籍登记信息。户口簿内的人员并不必然构成近亲属或家庭成员关系,反之亦然。不同法律领域对近亲属的定义存在差异,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

亲属类别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被视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构成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

“近亲属”指的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4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5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代理诉讼。”

在民事和刑事实体法中,婆媳、叔侄、外甥与舅舅等关系通常被归类为亲属,但不常被认定为近亲属。然而,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和程序法中,这些关系可能被视为近亲属关系。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793558

  • 昨日访问量

    473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