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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利息问题如何计算? 广州民间借贷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3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78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通常有约定了借款期限,在期限内约定了利息,抑或者没有约定利息。还有超过还款期限,是否有违约金的问题,下面沈律师综合对这个问题阐明清楚:

1)利息分为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

2)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答:分情况讨论。

A.如果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B.没有约定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而给出借人造成的资金机会成本的流失,因此借款人需依据借贷双方对损失赔偿额的约定或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依据“填平原则”向出借人补偿资金占有费,即以一定的逾期利息弥补出借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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