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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案件辩护如何从轻处罚 广州天河区刑事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109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二审案件辩护如何从轻处罚

【刑事案件为何要上诉】

刑事案件如果一审量刑适当,罪责刑相适应,对于这样的案件应当认可法院的判决,不必上诉。

但是,如果一审刑事判决,认定事实部分不清楚,适用法律有误,或者量刑过重,以及有新的证据,存在二审退赃可能,存在二审取得受害人谅解可能,等等情况,都可以上诉。

【上诉不加刑】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对于刑事二审的辩护思路】

我国的刑事案件二审的改判率并不高,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在15%左右。这是由刑事案件的本身重证据及严谨性所决定的。但是,不同时期,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因为各种原因而量刑失当的一审刑事判决,所以进行二审辩护是切实需要的。

一、对于部分事实不清的案件,进行事实辩护。

事实是刑事案件的根本,对于简单类的刑事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但是对于些许复杂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存在部分事实不清楚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现如今,网络比较发达,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借助网络而发生的,这样的案件侦查技术难度大,案件落实受害人及犯罪过程比较困难,可以说只可尽其所能,不能穷尽,是否能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则不一定。所以刑事案件二审进行事实之辩是策略之一。对于事实部分不清楚案件一审进行认罪认罚是可行的办法之一,但如果已经到了二审,则要视案件情况确定。

、一审适用法律不当。

、取得受害人谅解之从轻判处

对于有受害人的案件,取得受害人谅解是争取从轻辩护的思路之日,但是,有些案件一审判决后都没有达到受害人谅解,这是因各种因素导致,但是一审判决之后,受害人家属一方的态度却是不稳定的,存在峰回路转的可能,这是因为,受害人家属期望值与现实的差距造成的,所以,辩护人要抓住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尽量调解之,达到进一步化解当事人心结形成谅解书,取得从轻判决的结果。

、二审缴纳罚金,争取从轻判处。

、财产类案件一审犯罪金额的认定有争议。

、加强一审遗漏的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要切实结合案件情况,确定一审的辩护观点和法院判决的采纳情况,确定,一审是否有遗漏从轻处罚的情节。

常见的从轻处罚情节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6、认罪认罚的,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7、退赔退赃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8、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实行量刑规范化管理,对各种情节都确定了一定的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的比例和幅度。其中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提供谅解书,最高可以减轻量刑基准刑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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