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刑事冤案如何翻?冤案家属如何伸冤? 广州刑事律师

2023-11-15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634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冤案家属要正确看待冤案

冤案是社会系统性风险的产物,冤案不是中国的专利,所有国家、所有阶级社会都存在冤案。但家属如果一开始就选择到位的方法,也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在此,首先需要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形势、现状,有基本的评估,对冤案有合理的认识。

1、并非你无罪就会被判无罪

事实上,几乎每天,我国都会有很多无罪的人被判决有罪。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这就是我——一个执业多年的刑辩律师——的真实感受。家属千万不要认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2、理智看待法官的错误判决,法官也是人,不要过分迁怒法官个人

为什么?很多的冤案都是司法环境使然,法官个人也很无奈。当然,我们相信我国的法治水平在不断进步。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法庭已变成领导干涉案件的工具。

3、并不是无罪证据非常扎实,就会得到公正的判决。

是不是法官一定比普通人高明或愚蠢呢?是不是检察官一定会看不出这个案子的问题?为什么当无罪证据很多、整个案件的冤屈昭然若揭时,还是会判有罪呢?为什么?这说明我们的审判,并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说明法庭不一定是实现正义的地方。

4、并不是精彩的辩护一定会得到公正的结果。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律师了非常精彩的辩护,揭露了证据之间的矛盾、刑讯逼供被充分揭示、提供了无罪的证据等等,总之,被告人的冤情得到非常充分的证明,庭审效果非常好……那么多不可能、不合理,前后矛盾,证据体系一塌糊涂,三岁小孩七十老妪都能听出是假案子,但没用,最终的判决结果却不甚理想。为什么?难道真的是法官检察官不懂吗?不是!因为,法官不一定对法律负责,法官、法庭经常会受到干涉,他不能独立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有理的东西都是没有用的。

5、家属并非法律专家,千万不要拿自己亲人的和其他“相似”案件比较。

比如,职务犯罪类案件中,有的家属看到其他人被指控贪了10万,但不斗争,静静地接受审判,因此会想我是不是也应当如此啊?殊不知别人实际上贪污百万甚至千万,却只起诉了一丁点,不是为了轻判。而你的亲人确实是被冤枉的,屁股干干净净,怎能不斗争?

二、冤案家属要高度重视刑事辩护的三个时间段和两个空间

三个时间段是开庭前、开庭时和开庭后。所以,辩护应当从被抓时就开始,整个辩护过程,一点都不要放松。

两个空间指的是庭上和庭外的辩护。法庭之外的辩护,是要迅速向社会进行呼吁,要求公正的审判,很多时候正是这样的行动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当法庭不公时,应该将法庭搬到全社会。怎么引起较大的社会关注?这是互联网时代,微博、微信和传统新闻媒体并重,需要所有家属贡献智慧和精力。吴华英、念建兰是天下所有冤案家属学习的榜样。以上有些是家属的工作,有些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只要案子还没结束,每天都应该不停地呼吁、不停地工作。

三、刑事案件启动后,冤案家属应该怎么做

众所周知,冤案会给家属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但越是困难的情况越是考验我们的智慧。大难来临,家属要稳住阵脚,不要慌。家属的工作非常重要。

申冤、拯救家人的三个重要因素,即三大“台柱子”

1、坚强的被告人。

被告人往往担心自己被打死、担心家人孩子的安危没挺住,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编造口供会让自己的案子真正进入危险境地。

2、坚强的家属。

家属要请律师,决定案件的辩护方向;而且家属时刻面对勾兑的诱惑。

3、坚强、执着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并非一开始就要跟公检法PK,而是要有非常清晰的思路,坚持无罪辩护,不妥协不勾兑。

很遗憾,很多刑事案件中三者无法齐备或者干脆以上三者都不具备。

坚强的被告人、坚强家属和坚强的刑事专业律师,三股力量缺一不可,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律师单方的辩护是远远不够的;家属的辩护是进攻性、抓主动权的辩护;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是最重要的自我防守和主动进攻,也非常重要。最典型的是江西周建华、北海孟荣展的自我辩护,由此社会对案件具体怎么冤有了了解,否则被告人真的会被外界认为有罪。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025235

  • 昨日访问量

    730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