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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之索取非法债务 广州非法拘禁罪辩护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172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拘禁罪之索取非法债务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非法拘禁罪之审查逮捕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部分罪案《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高检侦监发2003107号)

非法拘禁罪案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8条的规定,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他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的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对提请批捕的非法拘禁案件,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证据: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非法拘禁犯罪事实。

重点审查:

1、犯罪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犯罪工具实物或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明发生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的证据。

2、证明非法拘禁犯罪事实发生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解救被害人的相关证据等。

3、证明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系非法的证据。

(二)有证据证明非法拘禁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重点审查:

1、在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禁地解救出被害人的证据;

2、被害人的指认。

3、犯罪嫌疑人的供认。

4、证人证言。

5、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6、其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的证据。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重点审查:

1、其他证据能够印证的被害人的指认。

2、其他证据能够印证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3、能够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

4、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或同案犯供述。

5、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被害人因非法拘禁在身体、精神方面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查证属实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的证据。

五、非法拘禁罪之恶势力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

依法惩处恶势力犯罪

18. 黑恶势力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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