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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有哪些好处? 离婚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278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双方对是否自愿离婚后子女的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制度。这种离婚制度最常见,也最有效。

这种离婚制度存在两个明显的优点:一是适用对象广(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二是形式上简便(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持离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必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准予离婚证明和相关证据等。

申请人须持《结婚登记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在领取离婚证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婚姻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同一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办理申请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离婚证;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济收入证明(国家或集体);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办理该手续时需要夫妻双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文件有两种: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

离婚协议当事人双方应对离婚一方的基本情况如年龄、职业、家庭状况、经济情况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可以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但如果是非自愿离婚的情况,则不能签订该自愿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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