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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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均分——股权布局的死局

发布者:王军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4日|分类:公司法 |1846人看过


股权均分——股权布局的死局

 

在公司中,如果出资方的资金比例相等,很容易出现“平均主义”,如两名股东各占50%,四名股东各占25%,五名股东各占20%等等。“股权均分”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没有决策者,股东有同等发言权。实际经营中一旦发生影响公司的大事件,股东往往因为个人能力不同、考虑问题的方向不同、面临的个人难题不同,导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形成决策。长时间议而不决不仅对公司经营非常不利,还会引发大股东之间的权力斗争。

1977年,成立仅一年的苹果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史蒂夫·乔布斯、史蒂夫·盖瑞·沃兹尼亚克、迈克·马尔库拉各占30%,另一位核心级工程师占10%。1980年,苹果公司公开招股上市,乔布斯股份被稀释到15%,第二大股东马尔库拉降低到11%。在公司发展的关键阶段,乔布斯和马尔库拉发生内斗,鉴于自己手中股权不够,为了制约马尔库拉,乔布斯说服百事可乐CEO约翰·斯卡利跳槽来到苹果公司担任CEO。但接下来剧情反转,斯卡利“叛变”了,最终在马尔库拉的支持下解除了乔布斯的职务。乔布斯无奈出走,直到1996年才临危回归。

股权平分列因为出现的频率最高,导致问题的概率最大,创业期的同心同德往往让人忽略了利益对人的侵蚀性。随着公司发展壮大,利益渐多,各自具有权利必然“同床异梦”。此后矛盾升级,彼此之间会不断产生分歧,走向“同室操戈”,甚至“同归于尽”并非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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