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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设计之法定代表人权力控制条款

发布者:王军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1日|分类:公司法 |2266人看过


章程设计之法定代表人权力控制条款

管控公司,人是关键因素。

公司管控其实质是对人的管控,尤其是对公司决策、经营和执行中重要人员的管控。

公司章程是管理公司关键人员的规则渊源,也是公司管控的制度总抓手。因此,股东应充分利用公司章程,通过章程的个性化设计管控公司的关键人员和关键岗位,从而达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管控公司、运营和发展公司的目的。

 

章程条款参考示例:法定代表人职权范围

第×××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重大文件或重要合同时,应依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进行签署,或提前向董事会报请审核;如未能及时报请审核的,也应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超过30万元(或更多)以上的合同,需要董事会决议方可签署(或要有董事长签字方可签署);如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需要董事会决议方可签署;业务合同超过500万元(或更多)的,需要股东会决议批准(注意在章程中实际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以便公之于众。使更多人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出于个人谋利目的或有重大过失

或主观故意使公司利益招致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就公司损失承担个人赔偿责任;如公司已事先赔偿的,公司有权依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及本章程规定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条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签字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二)保管及管理公司印章的使用、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实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的行使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签字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及管理公司印章的使用、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实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的行使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报告。

第×××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按照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使职权,否则视为职权行使不当或越权行使。

第×××条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签字时,由董事会通过决议指定或委派成员代表公司签字;如董事会不指定或委派时,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指定或委派特定人员代表公司行使签字权。

第xx×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结合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必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或者交造相关文件、签章(名)不实、超越权限作出一定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而导致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有权向法定代表人运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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