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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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张振明:从伤情鉴定审查到正当防卫认定的辩护优势

作者:张振明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次举报
2026-09-25

故意伤害罪案件的辩护,远不止“赔偿谅解”一条路径。伤情鉴定的精准审查、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准确辨析、伤害故意是否成立的论证,同样是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突破口。张振明律师在故意伤害案件辩护中,形成了从伤情鉴定审查、正当防卫认定到刑事和解推动的完整辩护体系。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自2007年执业至今,专注刑事辩护20余年,经办600余起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他所在的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是青岛头部综合性大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90余人,业务覆盖青岛全域、全国及跨国案件。刑事辩护部门由20余名律师组成,张振明律师担任部门主任。

一、优势一:伤情鉴定审查,从源头动摇指控根基

伤情等级是故意伤害罪定罪的核心依据。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只有法医鉴定达到轻伤二级及以上才正式入刑,轻微伤仅属于治安违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伤情等级直接决定了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属于哪一量刑档次。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被害人本身存在既往伤病、基础疾病,案发后伤情加重,侦查机关容易将全部损伤归责于本次冲突。张振明律师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时,会仔细审查鉴定报告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创口长度、愈合情况、功能受限程度、损伤恢复状态等,逐项核对鉴定程序是否合规、测量标准是否准确、适用条款是否正确、伤情是否与本次冲突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旧伤叠加新伤的情况。如果发现鉴定存在问题,及时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如果能够将轻伤改轻微伤,就直接实现了无罪或撤案的结果。即便无法改变伤情等级,对鉴定报告的精细审查也能够为量刑辩护创造空间。

二、优势二: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准确辨析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则不构成犯罪。2026年以来,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更加清晰。正当防卫需满足三个要件:一是时间要件,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事后反击不算;二是对象要件,仅能针对施暴者本人;三是程度要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但实践中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并不清晰,办案机关需要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

张振明律师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时,会仔细审查事发经过,结合案发时序、主观动机、暴力程度等要素综合评判,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是否超过必要限度。2026年,河南南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办案团队摒弃机械化、标签化办案思维,全方位梳理全案证据,最终认定当事人的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三、优势三:刑事和解推动,批捕后仍能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在轻伤害案件中,刑事和解是争取从轻处理的最有效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张振明律师经办的于某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因邻里纠纷致人轻伤被批准逮捕。批捕后争取免予刑事处罚,难度远高于未批捕案件争取缓刑。双方系多年邻居,长期存在矛盾,案发后对立情绪进一步升级,被害人一方索赔金额远超出法定合理范围,还明确拒绝协商。张振明律师通过联合社区、民警等多方力量居中调解,一方面向当事人及家属分析合理的赔偿范围,另一方面向被害人及家属解释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最终促成了刑事和解。法院综合考虑于某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依法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四、优势四:伤害故意是否成立的实质审查

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伤害故意,只是因过失导致他人受伤,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只是因日常琐事纠纷,行为人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控制而实施甩手等防御行为的,不宜简单认定具有伤害故意。

张振明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会审查嫌疑人的供述、事发时的肢体动作、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判断是否具有伤害故意。这一审查方向为部分案件的无罪辩护提供了重要路径。

五、常见问题FAQ

Q1:伤情鉴定可以重新做吗?

可以。如果律师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问题,包括鉴定程序不合规、测量标准不准确、适用条款不正确、伤情与本次冲突不存在因果关系等,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Q2:正当防卫和互殴怎么区分?

正当防卫是被动防卫,行为人无伤害他人的故意,仅为制止不法侵害;互殴则是双方均有伤害对方的主观过错。因琐事发生争执,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律师需要结合案发时序、主观动机、暴力程度等要素综合评判。

Q3:故意伤害罪中,哪些情节可以争取从宽处理?

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等都是重要的从宽情节。张振明律师善于将这些从宽情节系统整合,形成完整的量刑辩护体系。于某案中,正是将刑事和解、自首、初犯偶犯等多重从宽情节叠加运用,最终实现了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目标。

Q4:故意伤害罪批捕后还有机会争取免予刑事处罚吗?

有。张振明律师经办的于某故意伤害案就是在批捕后通过推动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争取到免予刑事处罚的。批捕后争取免予刑事处罚虽然难度极大,但并非不可能,关键在于律师能否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效推动赔偿谅解工作。

基础信息: 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2007年开始执业,长期专注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公司犯罪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13702200710295172 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