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芳律师
不畏强权、不图名利,只为捍卫法律尊严、追求公平与正义!
13007669860
咨询时间:09:12-15:18 服务地区

一起错误的工伤认定引发的检察监督

作者:孙玉芳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9次举报


2023年6月6日辉县市众诚钢结构有限公司,特意把一面“大铭鼎鼎,维权先锋”的锦旗送到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由衷的表达了对该所孙玉芳律师不畏强权,仗义执言敬业精神赞誉。

案情需要从四年说起,2019年6月10日刘某某在辉县市段庄一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从房顶掉落,虽经紧急救治,最终还是造成下肢瘫痪、经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向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令人奇怪的是,他没有向事发当天安排他上房工作的公司主张权利,而是将其供职的前公司(辉县市众诚钢结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无中生有的编造说,是众诚公司老板指派他到出事工地干活的。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偏听偏信,未经认真调查就作出工伤认定,认定刘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由辉县市众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辉县市众诚钢结构有限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先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错误工伤认定和行政复议。该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再审三个程序,错误认定一直被维护着,无人肯站出来主持公道。与此同时,刘某某已向辉县市人事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辉县市众诚公司支付医疗费343633.5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50元,营养费4220元,交通费4220元,陪护费58100.96元,生活护理费每月3177.50元,停工留薪129600元,二级伤残补助金135000元,二级伤残津贴按月发放4590元,鉴定费300元,2019年6月费工资1710元。以上合计595102元。

万般无奈下,孙律师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抗诉。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程序后,律师多次与检察官交换意见,积极配合检察官对是事故真相展开彻查。经过不懈努力,该案最终在检察官主持下得到圆满解决,一起错误的工伤认定在面临执行时得以纠正,为辉县市众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孙玉芳律师 已认证
  • 13007669860
  • 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平台积分

    6961分 (优于93.9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18篇 (优于94.93%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玉芳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4487 昨日访问量:4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